澳大利亞工會是獨立的社會團體,工會的宗旨是代表和維護工會會員的利益。澳洲沒有企業工會,由行業工會協調本行業的勞資關係。澳大利亞工會在會員中的凝聚力很強,在社會上很有地位,在協調勞資關係中也很有作為和影響,原因是他們重視加強工會組織建設,靠實實在在地維護工人利益而贏得地位和信譽。同時澳大利亞工會的經費由會員提供,一般不接受雇主方面的資助,因此不受制于雇主。他們的工會發展會員,主要是靠業餘時間聯繫接觸工人,做工人的宣傳動員工作,爭取工人自願參加。
一、關於澳大利亞工會及其作用
(一)澳大利亞工會構成
澳大利亞有全國總工會和產業工會。每個產業工會都有國家議會、分議會和執行機構這樣的獨立決策機構,並且都有國家級的辦公機構。每一分支機搆都有國家級分支機搆、地區級和基層機構以及辦公室。每一分支機搆在國家議會中都有代表。
工會在國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組織,是維護工人合法權益的組織。雇主對成立工會的態度不統一,總體上講,雇主不希望有工會,但又必須允許雇員參加工會。澳大利亞以元素劃分,即以從事的職業崗位劃分。澳工會只有產業工會,每個工種都有產業工會,所以在同一個企業中,工人可能參加不同工會,如在一個製造企業中從事加工製造的工人參加製造業工會,從事電工維修的工人參加公共服務系統工會。
澳大利亞工會入會比例在近10至5年中由50%降到35%。主要下降原因是國家對工會的政策不利,國家允許企業雇用短期工人,但工會很難吸收短期工人入會,使84%的雇員不容易參加工會。目前工會本身還沒有行之有效的對應措施。工會無政府資助,所有工會的費用從工會會費中列支。全職工會代表工資由會費支出,基層工會代表是義務的,從雇主處領工資,但可以以工會組織身份與雇主協調給雇主工作與做工會工作的時間分配。
(二)工會的業務及其作用
澳大利亞工會的經費是會員提供的,政府對工會無補貼,所以工會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會員的利益。工會的主要業務有集體談判、勞動保護和保障、職業培訓和維權幾項。其維權手段有調查、與雇主談判、與會員領導聯繫、工會領導人去工廠談判等。如果工會認為雇主的行為不合理就開會公決,採取反對行動甚至罷工。工會通常不支持罷工,並對支持的罷工的具體行為有嚴格限制,明確規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工會對罷工僅有政治上的支持,沒有足夠經費從經濟上支持。如果罷工持續兩周以上,工會給工人一些食品補助。有時罷工是不合法的,但工會也會支持,支持非法罷工是因為工會認為法律不公正,工會也建議工人不要進行非法罷工,但在工人堅持進行罷工時,工會就要支援他們以維護工人的權益。不過非法罷工不會常有,而且不會每個州都有。另外的維權方法是到仲裁委員會去仲裁,在不合理解雇員工的仲裁案件中,大多數情況即便去了仲裁委員會也不會重新獲得工作。
(三)工會經費
工會的會費按職工工資總額1%提取,一般情況下會員每年按定額交納300澳元,會費從會員工資中直接扣除,工會自行收繳。95%以上的會費用於工會及會員,如用於專職工會代表工資、用於職業培訓、有時用於投資自用固定資產(如買辦公用房等工會資產),澳大利亞電子工會(EPU)10年前在奧林匹克中心買了一塊價值100萬澳元的地皮,現在已升值至500萬。勞動保護保障的費用由工會提供。工會運作經費很保守,不用經費開辦學校、工廠等勞服事業,經費有基金、帳戶,由專人管理,會費收支賬務公開。經費用錯時,工會領導人下次可能會落選。
二、澳大利亞製造業工會(AMWU)
澳大利亞製造業工會是澳大利亞第二大工會,是由金屬、食品、鋼鐵和塑膠橡膠行業的工會聯合組成,有165000名會員,有專職工會代表180人,兼職工會代表120人,工會會員數占全澳大利亞製造業工人總數的35%。
三、關於澳大利亞公共服務系統工會(CETU)
澳大利亞公共服務系統工會是一系列工會的聯合體,現有會員17萬多人,專職工會代表200人。主要由通訊、電子和管道三個分支部分組成,這三個分支組織囊括了通信、電子、資訊技術、郵政、管道和同業會的大範圍內的各工種,總部設在悉尼,是上述機構的最高行政組織,聯合會在大城市中都設有分支機搆。
澳大利亞電子工會(ETU)是公共服務系統工會的分支機搆之一,澳電子工會是澳大利亞第四大產業工會,是公共服務系統工會中最大的分會,有專職工會代表100人,會員30000人,入匯率為60%-70%,其中20%會員是女性。電信業是澳大利亞三大支柱企業之一,大部分是女工,所以電信工會設有女工部。電子和管道工會以男性雇員為主,無女工部。
四、澳大利亞政黨與工會的關係
工會組織再強大也要依靠一個政黨才能更好地保障工人權力。澳大利亞最有實力的兩大黨派是保守黨和工黨,兩黨在澳大利亞國家和各州輪流執政,目前國家執政黨是保守黨,但在大多數州執政的是工黨。
工黨在澳大利亞已經有100年的歷史了,最初是工會建立的,澳大利亞的工黨是支援工會工作的,基本能代表工會利益,工會也支持工黨執政。在澳大利亞有6個州和2個領地是工黨執政。工會與工黨是依靠政黨和依託政黨的關係。工會領袖積極加入工黨,並在工黨執政過程中修改勞工法,使之能夠更充分地維護工人的權益。在維多利亞州,保守黨執政,工會要改革的事情多。工黨有2500萬澳元的競選經費,大部分從資本家那裏籌來。
澳大利亞保守黨也是一個大黨,他們在雇主那裏得到支持,傾向維護雇主利益,所以國家政策也側重于雇主,雇主可以從短工那裏獲利,所以政策鼓勵雇用短工。1945年至1970年保守黨也容忍工會,但從1970年以後,保守黨提出對工會的挑戰性政策,尤其在罷工的存在(儘管大部分是合法的),保守黨對工會不再採取容忍態度了,這對工會工作開展不利。
五、澳大利亞工資談判工作情況
工資談判是集體談判的主要內容之一。澳大利亞有推動提高工人工資和工作條件、推動集體談判的政策,即雇主不能決定雇員最低工資水準,真正有權利確定工人最低工資水準的機構是仲裁委員會。在雇主權利多工人權利少的情況下,這種政策對實現工人權利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1905年前澳大利亞無社會最低工資,後來通過工會鬥爭,獲得目前400澳元的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近年工人工資提高主要有兩方面的因素:1、經濟增長每年3-4個百分點。2、工會工作結果,有工會的行業比無工會的行業工人工資高30%。
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程式如下:工會和雇主分別提出自己認可的工資標準,然後把各自的工資標準同時帶到一個由工會會員、政府官員、律師和退休雇主構成的仲裁委員會,在仲裁委員會進行辯論,討價還價,最後由仲裁委員會根據雙方爭論情況決定最低工資方案。最低工資方案制定後,雇傭雙方必須執行,回到各自的公司或工業企業簽訂集體合同和個人合同。通過此程式獲得的最低工資水準並不是全國或全州的統一行為,它的結果只在其工會參與制定該方案的企業或行業內實行,未參加仲裁的企業或行業不執行。工會的工資談判工作行之有效.
澳大利亞對待下崗失業工人的政策不力,雖然有失業金,大約是最低工資的三分之一,如有孩子的話能多些,但即便如此生活也很艱難。
工資談判對象有細緻的劃分。拿公立學校教員提高工資的談判來說,要分小學、中學等,根據不同情況談,如只談小學、只談中學等分別進行談判。公立學校不是同校長談,而是同教育部談;護士同衛生部談;私人工業工資與雇主談;私立學校有私立學校教師工會,他們的教師與老闆直接談;國家企業與政府談。無論全職還是兼職、無論基層還是州級工會官員都可以參加工資談判,必要時聯合談判。因為基層工會官員也是企業雇員,他們參與談判會被雇主用辭退來威脅,所以有工會代表的支持非常必要。因為參加談判的工會代表都是受過嚴格訓練的,有很高的業務素質和豐富的談判技巧,所以工會無需請其他專業人員參加談判,最多請律師,主要用全職官員來談判。相反,澳大利亞工業集團(由雇主組成的雇主聯合會)及雇主有請專業人士參加談判的情況。
六、澳大利亞工會立法
澳大利亞現行憲法中沒有相當於工會法的內容,因有普通法具體規範,所以也沒有關於工會權益的章節。工會方面的法律不叫做工會法而叫工業關係法案。澳大利亞100年前建立工業關係廳,就有了工業關係法案,亦即有了工會方面的法律規定。
澳大利亞現行有關工會的法律有行業委員會的裁定及協議、法官的習慣及慣例(普通法)、州議會及聯邦國會的議會/國會法案。工人權利的來源有普通法(通過法庭的法官判定)、成文議會法案(議會/國會政府制定)、合同及協議(工業仲裁廳制定或批准)、工作中的工會機構(在勞動場所由工會積極分子發起)合約包括最基本的雇用條款,對雇主、雇員及工會均有制約力,他由工業委員會(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門)制定,通過法律在州或聯邦的層次來實施,可涵蓋不同的職業、行業或企業。合約中含有相當於工會法的內容。
企業協議包括合約以外的雇用條款,對雇主、雇員及工會均有制約力,由工業委員會制定,通過法律在州或聯邦的層次來實施,可涵蓋單個、企業群體或企業不同部門。
按規定,每州都要建立工業關係委員會,但無具體要求。工業委員會由議會、政府組成。悉尼所在的新南威爾士州有20個工業關係委員會。勞動保護工作由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各承擔一半職責。勞動保護部只管國家公務員的勞資協調。